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是校纪委的常设办公部门(下设监察科、审计科)。在校党委及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校内各级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会同党委有关部门,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对全校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反腐败和遵纪守法教育。
3、保护和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规事件的揭发检举。
4、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纪律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加强对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部门的监督。参与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干部考核、人事招聘、财务收支及招生就业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监察。
6、指导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对各党总支、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有关的政策和业务性知识,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素质。
7、负责学校审计、项目监理及造价审核,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确定招标代理公司等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纪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