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社会新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作如下提醒:
一、严禁组织参与公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三、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
四、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旅游或踏青旅游;
五、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七、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
八、严格落实学院《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倡导网上祭祀、“云祭扫”等形式,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亲友和身边群众树立厚养礼葬的新观念。
纪委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督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情况,对在清明期间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快查快办,并予以曝光。对执行上级指示不坚决、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实施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371-86629512
举报信箱:hntyjcs@126.com
纪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