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自觉遵规守纪,合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清明的节日氛围。12月29日上午,我校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纪委书记刘露霞传达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与会人员观看《以案示警: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以案说廉:快递收送礼,严查!》、《法纪课堂: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应遵守的党纪法规》,接受警示教育。
党委书记刘录林强调,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从警示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深刻反思;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底线思维;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冷静清醒,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
刘录林要求,各部门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将严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作风建设,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四个严禁”,远离不正之风,杜绝“节日腐败”。
会后纪委办公室通过OA 办公系统、微信等方式将《关于严明2024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发到各部门和所有中层正职,并要求将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