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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招政策9大变化

来源: 作者: 浏览: 时间:2013-06-03

 1.专科一批和二批合为一个录取批次
  往年,考生志愿分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共8个批次。从今年开始,高职高专一、二批合并为高职高专批,高招录取由8个批次减少为7个批次。
  解读:减少批次,提高专科录取效率和质量。
  2.第一次填报志愿比去年推迟5天
  往年,考生一般是在6月20日~28日填报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今年,我省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28日,考生填报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的时间相应少了5天。
  解读:对考生影响不大。 
  “考生一般要在6月25日零点才能查询到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自己的高考分数和全省排位。因此,6月25日之前填报志愿的考生并不多。”
  3.停考期内考生不允许报名
  今年我省规定,五类考生不允许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是新增的内容。
  4.专业办学地点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
  招生简章是考生了解学校当年招生情况的主渠道,按照规定,高校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今年,我省对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规定得更加详细和规范,除了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办学地点及所含培养专业类别等均须注明。
  5.优先录取军人子女类别范围扩大
  今年,可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的考生中,军人子女类别范围扩大,要求更为明确。
  其中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6.自主招生扩展到提前批录取
  往年,自主招生志愿都在本科一批录取。今年我省明确提出,个别自主招生高校(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在提前批录取,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7.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要经过资格审定
  去年我省已对专项计划考生进行资格审定,今年则正式明文规定,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还需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定合格才行。
  8.高校招生男女生比例限制范围更加明确
  去年,我省规定:“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今年,这一描述更加规范,明确标注:“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9.专项计划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今年,我省明确规定,可分段多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完不成的可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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