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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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06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优美、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促进我校校风和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住宿费交纳及住宿。学生应当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按照学校规向学校交纳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一年的住宿费,办理手续,方可住宿。
第二条 学生公寓秩序管理。
1、学生应当在学校住宿,学校为学生提供住宿房间,学生应当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到校外住宿。
2、学生应当凭校徽、学生证或住宿胸卡出入宿舍楼,并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询问。
3、学生应当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作息。晚上应当按时回宿舍休息,不得无故夜不归宿。公寓管理部门要做好住宿登记,并于每月底汇总向学生处报送。
4、各系要协助公寓办加强对公寓的管理工作,坚持辅导员进公寓制度,做到“知情、关心、引导”,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处理各种事件。
学校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5、严格遵守学校作息纪律。在午休、晚自习和就寝时间应当保持宿舍区安静,晚上按时熄灯,不得在宿舍内和宿舍周围高声喧哗、打闹、播放收录机、打牌、打球、下棋和进行其它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
6、爱护公物,对公寓配备的物品要爱惜,不得随意调换。不得随意拆卸宿舍的玻璃窗。宿舍物品如有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各宿舍应在门后张贴本宿舍住宿人员床位分布表和卫生值日表,并严格执行。否则不得参与“五星级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
第三条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
1、坚持宿舍值日制度。宿舍内全体学生实行轮流值日,值日生须于上午八时前将卫生打扫完毕,并负责保持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全体成员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对不遵守宿舍值日制度的同学,寝室长给予提醒并帮助纠正,若拒不改正者,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公寓办反映解决。
2、宿舍内布置应文明大方,内容健康向上。日用物品摆放应布局合理、清洁整齐,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贴乱画,创建文明健康氛围。
3、保持室内外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脏水,不乱倒垃圾,不乱涂乱画;不准在洗漱间乱倒剩饭菜;不准向窗外抛扔玻璃瓶、拖把等杂物,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喝酒。
4、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宠物。
第四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宿舍内严禁保存与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等电热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外不准私自移动、拆装电器,乱接电源,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由专职人员修理。
3、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等违法违纪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烧水、做饭。
5、学生外出实习或假期离校期间,个人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
6、发生被盗案件,学生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寓办或保卫处报案,提供线索,积极配合案件侦破。
第五条 学生宿舍退宿管理。学生休学、退学、毕业离校应当办理离校退宿手续。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手续办完后,应立即腾空床位,交还宿舍公共物品,经物品清查以后,搬离寝室。
第六条 学生公寓违纪事件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1、擅自外宿,经教育无效者:
2、私自留宿他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3、无故夜不归宿或晚归屡教不改者;
4、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
5、在宿舍内烧水、做饭、点蜡烛、燃烧物品导致火灾险情者、造成严重损害及恶劣影响者。
6、擅自拆卸门、窗、床铺者;
7、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物品者;
8、在公寓内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者;
9、利用宿舍网络从事不法行为者;
10、在楼道内乱扔垃圾、从窗户望外抛洒垃圾等杂物者;
11、辱骂、顶撞管理老师和公寓管理员者;
12、在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者;
13、其他违反公共卫生、居住安宁和公共安全行为。
第七条 学生外宿管理
外宿条件:应当是郑州市区户口随父母居住的。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三周内,到所在系领取《学生外宿审批表》办理相应手续,方可外宿。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外宿。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