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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基于教学平台的学生过程性评教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时间:2020-08-17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2019-2022)行动计划》精神,改革传统的以结果为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实施基于信息化教学平台数据的过程性教学督导和质量评价,以此推动课堂革命和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思路
  基于教学平台的学生过程性评教是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部分,以百分制计算,占总体质量评价成绩的20%。
  基于教学平台的学生过程性评教是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满意度的评价。该评价以学期为时限,以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为观测评价目标,以每次授课为一个评价单元,利用学院信息化教学平台,由每一位受教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质量状况和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价内容
(一)师德师风
包括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过程的行为及课堂思政教育等内容。
(二)教学质量
包括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氛围、教学手段及教学效果等内容。
三、主要评价指标
基于教学平台的学生过程性评教按百分制计算,其中:
(一)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25分)
(二)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满意度(25分)
(三)对班级学习气氛的满意度(25分)
(四)对本人学习获得感的满意度(25分)
四、评价方法
任课教师完成每课次(2学时)教学后,学生应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价。
学生根据自己的感受独立地对任课教师评分,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
学生评分应客观、公正。
四项评价指标分别按星级评价,分值分别为:五星为25分,四星为20分,三星为15分,二星为10分,一星为5分。总成绩为四项评教指标成绩之和。
每次参与评教的学生人数不低于应评教学生人数的80%。应评教学生人数为该班级在校生人数。
各班级应积极有效组织学生日常评教,班级学期内有效评教(每次评教学生人数不低于班级应评教人数的80%)率低于80%的,当年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先活动。
基于教学平台的学生过程性评教结果为本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的简单平均值。综合计算顺序为:课次评教成绩均值、同一班级不同课次评教成绩均值、不同班级评教均值、不同课程学生评教成绩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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