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校园不良网贷风险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抵制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安全,全面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不良网贷现状及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总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控体系,筑牢防范违规放贷机构进入校园的“防火墙”。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学院成立抵制校园不良网贷,加强风险警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党委委员、院长梁景予
副组长: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敬民
成 员:宣传统战部主任郭书克
学生处主任王伟
团委书记张国峰
保卫处主任曹勇
信息中心主任孙翔
信息工程系(大数据系)主任禹工
会计统计系主任邓兆业
工程艺术管理系主任荆红
经济贸易系主任李素萍
旅游系主任孙靳
学前教育系主任刘朝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主任王伟兼任,各系副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系可结合学院和各系的实际,制定校园不良网贷摸排工作方案,专题进行部署,做心中有数。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排查整治、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即日起至9月18日,各系根据排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报告,报送学生处。摸排工作重点:一是开展风险防控及教育引导工作的总体情况,概要总结工作思路、部署及进展情况;二是通过调查摸排等多种方式掌握本校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贷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三是开展防范抵制不良网贷工作的存在问题、困惑和原因;四是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具体工作建议。工作报告于9月18日前教学生处。
(二)抓好政策落实。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15号)、中国银监会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4号)精神,全面落实政策,把政策落实情况彻底查清、核准,对政策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明确专人负责。宣传统战部作为学院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单位。
(三)开展宣传教育。学生处和各系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省教育厅、省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开展的“金融知识进校园”、大学生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安全知识竞赛主题教育活动;学生处编印《大学生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安全宣传手册》,要印制学院大学生理性消费倡议书和学生签字确认的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院团委要利用广播站开辟抵制校园不良网贷宣传专题栏目,定时广播,时时提醒。同时要利用宣传栏和宣传展板,定期开展金融知识、信用知识、不良网贷危害、网络诈骗防范、上级政策等方面的宣传。
通过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教育引导大学生做到“六个要”(要树立正确的理性消费观、要掌握金融信贷基础知识、要树立牢固的信用意识、要树立防范网络诈骗意识、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主动拒绝非法网贷)。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抵制校园不良网贷防控工作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督导的内容之一,各系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学生不良网贷风险防控工作,把此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要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销号;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学生处、宣传统战部、团委、财务处、信息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校园传单、熟人推荐、APP 推送等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禁止在学校宣传、推荐、代理不良网贷业务。各辅导员、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并定期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