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8 点击:
为全面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在适应、学习、人际关系、恋爱、发展等方面出现的心理问题,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心理咨询
个体、团体咨询与辅导以“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转化为重点,为受心理困扰和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提供调节和矫治。咨询实施专家咨询制,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选聘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思政工作者、外聘专家及专业心理医师进行咨询。咨询工作时间为我院工作时间。
(二)团体训练与辅导
每学年大一至少进行两次团辅,大二年级至少进行一次团辅。旨在促使团体成员有效沟通、认识自我、自我调整,促进个性完善,提升学生自我发展能力。
(三)心理测试
新生心理普查:每学年新生入校第一周,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全体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及时向各系反馈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督促各系为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督促各系启动心理预警相关工作。
个体心理测量:根据学生需要,及时提供个别心理测试服务。
(四)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及积极心理学、就业心理学选修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自觉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定期请校外专家给学生进行心理健能和心理素质方面的讲座与训练,及时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活动。
(五)专题研究与培育特色
通过组织开展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举办各种心理专题研究与特色活动,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力。
二、心理危机防护网及责任落实
(一)一级预警
预警负责人:各班心理委员 宿舍舍长
预警目标:日常生活、学习、交往中,想法与行为常不同于一般者;情绪易因学习、生活因素影响而波动,心理困惑;性格孤僻,较少与他人交流与交往者或借故长期在校外居住者;近期受到重大外在因素刺激者:近期在言行、情绪、作息等方面突然异常者。
预警措施:适时关注班级同学思想动态和心态;及时向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反侧有上述心理行为者;积极主动做好同伴谈心工作;组织开展班级团体心理沟通与辅导活动;定期参加心理学相关知识,心理教育活动的培训。(无需建档和记录)
(二)二级预警
预警负责人:辅导员(心理专员)
预警目标:SCL-90和UPI任一心理测查有超常模标准者;师生普遍反映心理行为有明显异常者;较少参加集体活动,常离群索居,为逃避现实压力,偶有旷课、缺勤者;学习生活中常表现有思维极端、行为怪异者;家长反映有特殊经历者。
预警措施:访谈核实测查结果与实际的相符性,及时上报访谈结果;对有心理困扰的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心理教育资料收集、证据保留、工作记录等工作;加强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联系。(需建档和记录)
(三)三级预警
预警负责人: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预警目标:SCL-90心理普查至少有3项因子分均在3分以上者;UPI总分≥25分,或选择“想轻生”项者;患可疑神经症,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自身及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交往者;有心理障碍,自主寻求心理帮助者;因心因性疾病而休学,康复后复学者。
预警措施:组织完成对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危机定期排查;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做出诊断与评估;进行专业的心理咨询;掌握全校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及相关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需要有各系负责人信息反馈记录)
(四)四级预警
预警负责人:家长、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院相关部门及人员
预警目标:心理症状符合精神疾病临床诊断标准者;心理健康普查UPI SCL-90均达严重者;长期受心理障碍困扰,严重影响自身正常学习、生活者;受突发事件刺激,突发心理危机并有自杀意念或行为者;突发精神性疾病,行为过激,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工作者。
预警措施:与精神疾病治疗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转介机制;及时做好危机干预,全面详细记录危机处理过程;及时与心理危机学生家长联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心理危机学生休(退)、复学制度;全面系统地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需要有心理健康中心专业人员撰写的信息追踪记录)
(五)必须进行心理干预的情形
必须进行心理干预的学生是指:因患严重生理疾病、有生理缺陷、心理健康测评结果超常规标准;生活学习中又遭遇意外重大事件刺激与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受到纪律处分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兴奋,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者;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谈论过自杀及自杀方法、述说告别的话等,需各系辅导员及时发现,即时监护,立即通知其监护人、院系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开通医校结合绿色通道。在监护人自愿和陪护下,即时处置。杜绝生命财产损失。
三、落实个体学生学业帮扶措施
对因心理危机或因心因性疾病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和因心理危机或心因性疾病休学后要求复学,但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辅导员要按照学院心理问题预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第一时间通知家长陪伴学生本人,承担起学生安全的直接监护责任,学生所在系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最大限度地帮助其完成学业。
四、工作要求
为维护来访者权利,扎实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一)咨询者要尊重来访者,咨询过程中要以来访者为主体,坚持与来访者保持平等、协商的地位;为促成来访者对问题的自省、自悟,必须注意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
(二)咨询者要理解来访者,咨询过程中要对来访者的心情深切体察、理解。应热情接待来访者,并给以真诚的关怀和帮助。
(三)咨询者要规范咨询程序与手段,心理测试所用的量表和测试手段要科学、规范,但也不能仅靠测试结果简单地作出结论。
(四)咨询者要坚守保密性原则,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严格保管,予以保密。在工作交流中,需要采用来访者案例时,不能泄露来访者的姓名和隐私。
(五)咨询人员除与来访者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外,不得谋求任何生活上的私人关系。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修改权、解释权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