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我院全体教职工
三、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1), 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征文办法
师德征文由学院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征集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参加省教育厅评选。各系部上报征文不得少于2篇,其他部门不得少于1篇。请各部门将上报征文进行排序整理,并认真填写《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见附件2),10月24日中午下班之前送宣传统战部(办公楼503办公室)纸质稿件一份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稿件和报名表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联系人:徐康怡,联系电话:65721663,电子邮件:1005575706@qq.com。
五、评审与奖励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号召广大教师全员参与,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2.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
http://www.hnisvc.edu.cn/uploadfile/2018/1008/20181008104928196.docx
http://www.hnisvc.edu.cn/uploadfile/2018/1008/20181008104938974.docx
宣传统战部
2018年10月8日
关于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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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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