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院广大师生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文明河南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4“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4〕819号)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在我院开展“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要求,讴歌先进模范人物,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激励我院广大师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做出更大贡献。
二、参评条件、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系统乃至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3.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勤奋好学,任劳任怨,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克难攻坚,成效明显,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5.文明守礼,诚信友善,尊师爱生,乐于助人,自立自强,艰苦奋斗,服务社会,无私奉献,受到广泛赞誉和师生的一致好评。
6.在外地学习、工作期间,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河南人的声誉,展示了河南人的良好形象。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和作弊行为。
8.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4年度。
三、推荐名额和办法
各部门在我院范围内推荐1名,并于9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名额报至党委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开展2014“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2014“感动中原”年度人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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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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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