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门,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馆员应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疏散逃生技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本场所的师生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提示和教育。
四、时刻提高警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入馆,各工作点严禁烟火。
五、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能够正确有效的扑救初起火灾,保证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六、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工作时间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七、发生火灾后要在第一时间拔打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灭火并进行人员疏散。
八、坚持消防巡查制度,每日常规巡查与每月深入排查相结合,及时整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对无力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九、下班做好四件事:关门窗、关灯、关电器设备、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