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文化旅游学院 2021级、2022级(2年制)学生实习工作方案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0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教职成〔2021〕392号)的通知精神组织好实习工作,规范实习管理工作,健全实习管理机制,促进本系实习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习目的及实习内容
(一)实习目的:检验学生的知识水平,锻炼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职业态度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实习内容:职业认知、专业知识检验、专业技能训练、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及创新意识培养、完成实习报告等。
三、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一切实习活动必须把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安排学生参与有安全隐患、有毒有害、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等实习活动;学生实习全过程必须服从学校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二)思政先行原则。学生离开学校,思政工作更应加强。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密切沟通,制定缜密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案,加强分工基础上的密切合作,做到处处关心学生,时时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无漏洞,思想教育无缝隙。
(三)以学生为中心原则。要以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为目标,以学生就业创业为导向,符合专业一致性要求。应在尊重学生意愿,在学校推荐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原则下确定单位实习。
(四)合法合规原则。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单位、实习岗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完成专业实习课程,不能按时完成专业实习的,或者实习过程中严重违反纪律的,不予毕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分管教研室要切实加强分管的实习工作,教研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广泛动员落实,正面引导,确保实习安排落地生根。
(二)明确重点,突出主题。各教研室要遵照系实习工作安排,促进本教研室所分管的实习工作安排有序有效。
(三)实事求是,讲究实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学生选择实现单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高质高效,确保实习工作稳步提升。
(四)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方案中全面推行实习信息化的管理办法,采取线上备案职业院校实习方案、在线查询实习企业,学生线上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活动。
(五)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实习实训工作,要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实习实训学生防疫管理责任分工、环节流程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常态化防控管理机制。
(六)实习单位要按规定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五、领导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周 王迎涛
副组长:宋 震
实习干事:赵锐
成 员:穆芃芃(教研室主任) 刘中洁(教研室主任)
李雅丰(辅导员) 王焕弟(辅导员)
赵锐(辅导员)
(二)具体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方案,审核实习内容,指定实习指导教师,督促检查实习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习的管理和总结,负责学生在实习岗位的疫情防控、纪律管理、安全问题及其它日常学生工作等。
1.组长:统筹安排、决策岗位实习各项工作。
2.副组长:协调安排各专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
3.实习干事:
(1)制定学院岗位实习具体方案。
(2)与学校实习实训管理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3)与各教研室主任对接,做好本学院各专业实习组织协调工作。
(4)组织学生岗位实习单位意向选择工作。
(5)实习干事安排实习单位的宣讲、面试工作、学生实习出发安排,实习期间的信息统计整理工作。
(6)根据《文化旅游学院选择实习单位方案》,确定学生实习单位。
(7)与各教研室主任对接,做好各实习单位的协议签订工作。
(8)协同各教研室主任参与考察实习单位。
4.教研室主任:
(1)制定本教研室各专业实习单位选择方案。
(2)与学院教学干事对接,做好本教研室与其他教研室的衔接。
(3)做好教研室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单位的选择工作。
(4)与实习干事对接,组织好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单位选择的面试工作、确定各跟岗顶岗实习单位的出发时间、送队教师的选派认定工作。
(5)与实习干事和辅导员对接,做好本教研室实习单位学生的追踪管理和学生情况信息汇总工作。
六、实习人员
参加本次实习的包括2021级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智慧旅游技术与应用、研学旅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和2022级“3+2”旅游管理专业学生。
七、实习方式
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一)学院举办实习双选会,相关企业和学生双向选择,签订三方协议。
(二)学生也可自主联系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经学院审核通
过后,签订三方协议。要求:(1)实习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2)学生需要向学院提交自主实习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实习单位资质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八、工作安排及实习要求
(一)具体分工及职责
1.具体分工
实习分别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和育人导师,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指导教师 | 育人导师 | |
学校 | 实习单位 | 学校 | |
旅游管理 | 穆芃芃 | 技术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旅游管理(2年制) | 穆芃芃 | 技术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空中乘务 | 刘中洁 | 技术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刘中洁 | 技术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智慧旅游技术与应用 | 穆芃芃 | 技术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研学旅行服务与管理 | 穆芃芃 | 技术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2.学校专业指导教师、育人导师
(1)与实习单位协调实习相关事宜,关心关爱学生,负责学生在实习中岗位、待遇等问题的协商处理;同时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2)随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实习学生的成绩考核及鉴定工作;学生实习返校后及时将实习协议、实习月记、实习鉴定、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期间升职和奖励情况(以上佐证材料由企业提供)交系里存档。
(3)与学生建立顺畅沟通渠道,关心关爱学生,每周主动与学生联系1次以上,耐心倾听学生实习工作中的心理问题和工作问题,掌握学生情绪波动特点,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答疑解惑,及时了解、掌握及到岗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
(4)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检查批阅学生实习报告,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做出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在实习第一阶段结束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5)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纪律教育,关心关爱学生,及时发现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情绪波动;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向学院报告。
(6)负责毕业生相关工作的布置与落实。
3.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随时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和质量,并有针对性进行指导。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2)对学生进行入职培训和指导,根据学生个人特点帮助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并适时安排学生进行岗位轮换学习。
(3)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4)关心关爱实习学生,定期召开实习学生座谈会,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中的工作、生活、心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5)在学生实习第一阶段结束时,配合学校教师进行岗位技能考核,并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生的鉴定与平时成绩的评定。
(二)时间及流程安排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大专班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3+2”班在第三学期,时间为六个月。实习结束学生可返校参加专升本报名、考试或撰写毕业论文、就业创业等,也可依据个人意愿,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继续在实习单位工作。
岗位实习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九、实习生要求
(三)实习要求
1.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实习。对于不参加集中实习者采用申请制,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在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前与自行联系的专业对口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同时购买实习责任专用险种。经学院批准并备案,签订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可赴就业单位参加岗位实习。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向实习指导老师和企业指导老师申请并获批准后,可以于专升本报名采集信息前离岗返校。
2.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4.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认真工作。
5.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育人导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保持紧密联系,要定期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完成生产实习报告和实习记录。
6.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确有特殊情况者,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更换实习单位,不经学院批准擅自更换实习单位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7.实习生实习期间,需离开实习岗位时,要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育人导师请假,不请假擅自离开实习岗位2天以上者,实习成绩不及格。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领导小组查岗中,被发现未参与实习或未请假离岗2次以上,实习成绩不及格。
8.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财、物的安全,如发生意外,应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联系电话:0371-56858655、0371-56858663。
九、实习考核办法
实习成绩总分为100分。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上交实习月小结、实习报告和企业实习鉴定表。成绩评定标准:月小结25%,实习报告25%,实习鉴定表25%,实习汇报25%。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并按规定时间和专业班级汇总实习成绩报学院教学干事。毕业实习不能免修,成绩不合格或者无成绩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十、实习奖励办法
实习结束后,根据个人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实习小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教研室推荐,对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态度端正、敬业爱岗、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每班评出综合优秀学生若干名,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文化旅游学院
2023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1.学校遴选推荐实习单位名单
附件2.学生实习报名表
附件3.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附件4.学生实习期间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附件5.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6.学生实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