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 须领证方享税费优惠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6 点击:
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如何才能享受创业扶持?2015年11月1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发出通知,在校期间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需要申领就业创业证方可享受自主创业税费优惠。
通知要求,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指在校期间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发放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凡我省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相关材料申领就业创业证,并持证享受税费等优惠扶持政策。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两寸照片2张。
持证创业能够享受啥税费优惠?政策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此外,自主创业的大中专学生持就业创业证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必要条件。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就业创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坚决杜绝冒领、代领等现象。对出借、转让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有关部门要收回其就业创业证,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