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系实训室管理规定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4 点击:
一、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训室的有效管理是实训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室的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训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未经老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允许,学生不能使用实训设备设施。
三、实训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四、实训室要采取防盗措施,教师上完课需切断电源后关好门窗,上好保险。
五、对实训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设备异常情况,任课老师要及时向系里反映。
六、学生应按照学号后两位对应的座位入座,并确保该座位上的设备安全,如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者需照价赔偿。
七、实训室上课老师作为实训室安全防护和设备设施的当然责任人,每次上课前和下课后应检查实训室设备完好性及督促学生按照学号入座。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系报告。如因任课老师疏于管理造成设备实施损坏,任课老师需负连带责任。任课老师需在学期初每个班第一次上课前向学生宣读本管理制度。
八、本实训室因设备昂贵、专业性强以及实训室设计的特殊性(学生面对面坐,一半学生背对老师),所以该实训室只能作为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清单计价、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课程在实训时使用,不能作为一般机房或多媒体教室。
九、实训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系及有关部门。工程艺术管理系办公室电话:65727002。
工程艺术管理系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