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豫财会 [2013]1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豫财会 [2013]1号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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