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 时间:2017-05-27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现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院评选推荐河南省文明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推荐办法
    各个部门根据评选推荐要求在学院的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中推荐2名候选人,于6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宣传统战部轩东晓老师处。对于推荐情况,由宣传统战部、教务处汇总,根据近三年来承担的课时量、教学测评结果、科研成果和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按照量化结果,上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 推荐河南省文明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有关要求
    已经获得过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等相应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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