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 时间:2016-11-01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现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院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在CN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3篇以上(限独著),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二、评选数量
    在全校范围内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2名。
    三、推荐办法
    对于推荐情况,由宣传统战部、教务处、党政办和外事科研处汇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量化计分,按照量化结果,上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后上报。
    四、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11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宣传统战部轩东晓老师处。




宣传统战部 教务处
2016年11月1日

友情链接

Friend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