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现将我校2013年秋季中职资助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提交的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递交相关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含县镇)学生提供户口本(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户口本(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和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或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15%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省26个连片特困地区如下:
河南省 | 秦巴山区 | 洛阳市 | 嵩县 | 汝阳县 | 洛宁县 | 栾川县 | ||
河南省 | 秦巴山区 | 平顶山市 | 鲁山县 | |||||
河南省 | 秦巴山区 | 三门峡市 | 卢氏县 | |||||
河南省 | 秦巴山区 | 南阳市 | 南召县 | 内乡县 | 镇平县 | 浙川县 | ||
河南省 | 大别山区 | 信阳市 | 光山县 | 新县 | 固始县 | 淮滨县 | 商城县 | 潢川县 |
河南省 | 大别山区 | 驻马店市 | 新蔡县 | |||||
河南省 | 大别山区 | 开封市 | 兰考县 | |||||
河南省 | 大别山区 | 商丘市 | 民权县 | 宁陵县 | 柘城县 | |||
河南省 | 大别山区 | 周口市 | 商水县 | 沈丘县 | 郸城县 | 淮阳县 | 太康县 |
2、提交的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提供户口本(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 和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或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 (属于26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直接符合助学金的条件,不需要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将新增11级和12级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和13级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录入到中职信息采集表,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的照片,每个学生的照片文件名以“身份证号+姓名”来命名,录好的电子版采集表和照片以班为单位,于9月16日以前发到到资助办邮箱(zizhuban@126.com )。
2、将12级和13级评选出来的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到中职信息采集表,于9月16日以前发到到资助办邮箱(zizhuban@126.com )。 3、将所有申请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的纸质申请材料,按照采集表顺序分别整理好,并分别附一份纸质的名单,于9月16日以前交到资助办。
学生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