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培训班管理制度 (修订稿)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培训班的管理,有序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干部培训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纪律与要求
(一)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尊重授课老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按时完成授课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二)上课时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爱护公用设施,维护环境整洁,公共场所不吸烟。
(三)建立临时党支部。培训期间按组织程序建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学员开展党建学习。党员在培训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培训基地完成学习任务。
二、请假与考勤
(一)学员按指定位置就座。平时由班委会负责考勤,班主任不定期抽查点到;教室入口设立签到处,由培训基地工作人员负责签到。
(二)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学员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超过一天的由培训基地负责人审批。累计请假不得超过培训总学时的1/7。
(三)培训期间,学员因家中有事须提前返回,须由派出单位向培训基地出具正式请假函件(加盖公章)或发文件传真件/图片扫描件,经基地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未经批准外出者,按旷课处理。缺勤超过2天或旷课者,按退学处理。请假情况记入学员档案。
(五)遇突发事件,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可先口头向班主任请假,事后完善相关手续。
三、安全与管理
(一)培训期间,学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基地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社会公德。
(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期间禁止做与培训无关的事项,不得私自以基地、单位、班或小组等集体名义外出旅游和聚餐。禁止饮酒、赌博、夜不归宿,每晚10点前务必返回宿地。
(三)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寄存住宿服务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如患疾病,请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通知组长和班主任。
(四)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房间或休息时,请关闭门窗、电源、水阀等;熟悉您所处的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保持镇静,迅速有序从安全通道撤离。
(五)培训期间,实行请销假制度。业余时间外出,请务必到班主任处登记,保持通讯畅通,结伴而行。外出返回时主动到班主任处销假。集体活动时,应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集合时间,不得单独行动。如遇险情,请及时拨打领队、班长与班主任电话,等待援助。
四、考核与反馈
(一)考核。培训结束时,基地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出勤占40%、测试成绩占50%、集体活动表现及心得体会材料占1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90-80分为良,80-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反馈。学员结业时填写《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基地为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考核成绩等情况统一反馈到派出单位(省级统计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表现突出的学员,培训基地将向派出单位提出表扬;违规违纪学员,培训基地将其具体情况进行反馈,由派出单位进行批评教育。